街道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
编 辑:sqsh02时 间:2008-11-21 9:22:43
为解决独生子女伤残、死亡家庭的特殊困难,上海市根据国家标准,建立和实施了一项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:对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,给予每人每月150元的扶助金,直至亡故为止;对独生子女伤残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,给予每人每月120元的扶助金,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。对符合条件的对象,以2007年为起点发放扶助金。 日前,街道人口计生办克服了时间紧、任务重和扶助对象人户分离、不愿透露隐私、材料遗失等困难,在15天内对社区独生子女伤残、死亡的家庭进行了排摸、通知和政策解释,并已将符合享受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政策的300人名单送交浦东新区计生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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